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七项议案,具体如下: 1.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4.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5.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需参考公司公告。 6.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7. **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监事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外,独立董事在会议上进行了述职报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郭子威和梁严鑫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包括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