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控制办法
为深入贯彻审计质量分级负责机制,进一步加强全流程质量管理,提升审计工作成效并防范潜在风险,省审计厅近期发布了《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暂行办法》。该办法系统明确了审计项目各环节的质量标准、责任分工及追责情形,构建了层级分明、协同高效的质控体系,为全省审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本办法共计9章81条,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创新方面制定了质量控制要点表、流程图、风险提示清单等配套文件。办法既详细列举了14项质量管理职责的90条具体措施,又从负面角度列出了10个关键环节和4种主要审计文书类型的88个常见风险点,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在优化流程方面,《办法》强调了对现场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具体而言,办法细化并强化了项目负责人、主审人员及组员的责任;新增了谈话调查的质量控制措施,并对延伸调查的审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办法还对电子数据证据的获取和使用提出了规范要求,明确了外聘人员的工作范围。对于轻微违规问题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办法》提出将其纳入问题清单,不再在报告正文中提及。
在制度设计上,《办法》突出业务部门的统筹职责,赋予其对市县审计机关参与省级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权限。在审定环节,实施三级审理制度,确保审理工作有序衔接;创新设立审理会机制,为重大复杂事项提供研究解决平台,根据不同项目的特性明确了相应的审定流程和要求,有效保障了审计质量和风险防范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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