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和《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旨在推进水泥、焦化行业的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这一举措将有助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同时持续改善我省的空气质量。

根据该方案,到2025年底前,全省计划实现水泥熟料产能50%和焦化产能60%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目标。而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内水泥熟料企业和焦化企业将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其他区域则力争在2028年底前实现水泥熟料产能80%、焦化产能80%的改造目标。

该方案对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提出了全面要求,包括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清洁运输等多个环节。在有组织排放方面,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超过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和50毫克/立方米;焦炉烟囱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氨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则需分别控制在1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和8毫克/立方米以内。无组织排放方面,要求企业采取密闭、封闭等治理措施,确保产尘点及车间内无可见烟粉尘外逸。此外,在清洁运输环节,水泥、焦化行业将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带式输送机等绿色方式运输,预计清洁运输比例将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