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正式印发了《关于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2025年)》。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旨在通过深化林长制改革,推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压实责任、生态保护、资源管理和服务创新四个方面,提出了十二条具体工作要求,为建设生态山东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强化各级责任落实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建立更加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通过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职尽责。同时,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在推进生态保护建设方面,山东省将重点实施科学绿化和生态修复两大工程。一方面,继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在城市周边、交通干线两侧以及河道沿岸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另一方面,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推进矿山植被修复,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在强化资源管理方面,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控制林地用途转变。通过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监管。同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林木流转行为,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创新发展。

在提升保障能力方面,山东省将着重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通过推进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创新"镇办林场"等管理模式,夯实基层管理基础。同时,加快科技与信息化应用步伐,支持开展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生态修复关键技术攻关等科技创新工作。

实施意见还强调要深化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引导。通过建立"林长+"多元共治模式,凝聚保护发展合力。同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讲好山东林业故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