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能源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虚拟电厂作为一种新型电力系统形态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尽管虚拟电厂看不见、摸不着,没有实体厂房,但其通过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多种分散资源,能够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市场交易,在保障电力供应稳定性和促进新能源消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阶段性发展目标: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机制基本成熟规范,全国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调节能力提升至5000万千瓦以上。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推动能源互联网技术应用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指导意见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明确虚拟电厂的发展方向,破解当前存在的认识不统一、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目前,广东、山东、山西等省份已经在虚拟电厂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在管理要求、市场机制和标准体系等方面有待完善。为此,《意见》从多个维度明确了下一步的重点任务,包括推动因地制宜发展、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优化市场参与方式、加强安全运行保障以及加快技术创新等。

针对当前虚拟电厂盈利模式单一的问题,《意见》鼓励探索多元化业务创新方向。例如,除传统的电力需求响应服务外,还可以拓展节能服务、能源数据分析、综合能源解决方案设计以及碳交易等相关领域,以此拓宽收益渠道。在市场机制方面,《意见》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虚拟电厂以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并对初期准入条件给予适当放宽。

《意见》还特别强调了社会资本参与的重要性。由于虚拟电厂项目具有资金需求小、市场化程度高、运营灵活等特点,适宜各类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企业投资建设。从实践来看,在广东深圳等地,民营企业已经成为虚拟电厂投资运营的主力军。

在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提出要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虚拟电厂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并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低息贷款、信用担保、绿色债券等多元化金融服务。这些举措将为虚拟电厂的快速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