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旨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转化为具体条款,帮助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更好地防范风险。此举意在盘活存量房屋资源,促进房屋的有效利用。
该示范文本涵盖了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用途、转租条件等关键内容,并新增了"特别提示"部分。这一部分重点提醒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注意的身份验证、权属证明核查、房屋安全等问题,这些往往是引发纠纷的高发区。
示范文本还对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等重要权利进行了详细说明。通过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该文本有助于减少租赁过程中的矛盾和风险,推动房屋租赁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
此次修订工作是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要求。针对以往房屋租赁市场中存在的押金克扣、随意涨租违约、安全管理不力等乱象,市场监管总局对原有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全面更新和完善,专门制定了适用于城镇房屋租赁的版本。
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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