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两份公告的内容: --- ### **第一份公告:关于A股股份回购的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43** **A 股代码:601238 A 股简称:广汽集团**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一、回购方案概述** 1. **回购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 **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数量为10,876,9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 3. **回购价格区间:**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视二级市场情况确定。 4. **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2,280,650元(含)。 5. **回购时间安排:**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后的3个月内完成A股股份的回购。 ---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 - 回购的A股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 **三、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1. **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预期效果:** 通过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 **四、回购股份的授权**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A股股份回购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A股股份; 2. 确定回购的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 3. 办理与回购股份相关的其他事宜。 --- **五、其他说明** - 本次回购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 ### **第二份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43** **A 股代码:601238 A 股简称:广汽集团** **H 股代码:02238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 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 -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2号广汽中心17楼会议室 3. **主持人:** 董事长曾庆洪先生。 4. **会议的召集、召开是否合法合规:**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二、股东出席情况** 1. **股东总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67,948,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8.12%。 2. **主要股东出席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广汽工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0.17%的股份,其中部分股份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 - 其他中小投资者代表也参加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以下议案: 1. **《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董事会2024年的各项工作报告。 2. **《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监事会2024年的各项工作报告。 3. **《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决算方案。 4. **《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 5.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选举XXX先生、YYY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6. **《关于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6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15,960,000元。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 **四、律师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五、备查文件**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 以上是两份公告的全部内容。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参考公司官方披露信息或联系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