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主要事项概述: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会议召集与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刘绍柏先生担任主持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各项程序和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公司相关人员出席情况

1、公司共有董事9名,其中8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全部出席;

3、董事会秘书黄恬先生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参与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普通决议事项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以上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得到了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现场见证,见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