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博士后工作平台每三年开展一次综合评估
近日,《四川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自5月1日起开始执行,旨在进一步规范博士后培养体系,提升全省博士后培养质量和工作水平。
博士后工作平台涵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确保这些平台充分发挥作用,相关部门将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每三年对各平台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和动态调整。对于表现优秀的平台予以表彰激励;而对于评估不达标的则将取消其设立资格。
根据新办法规定,博士后设站单位负责本单位博士后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招收、培养、考核及服务等环节。在考核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博士后的学科领域和研究类型,建立以科研项目计划书为核心的分类评价体系,并将创新性科研成果作为核心评价标准。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博士后队伍是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具活力、潜力和发展前景的青年人才群体。此次办法的制定出台是为了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推动四川省博士后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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