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鄂签订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近日,陕西省与湖北省达成重要生态保护合作,双方签署汉江流域(鄂陕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共同致力于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这是陕西省在长江流域内首个跨省横向生态保护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理念,以汉江干流跨省界的羊尾断面作为考核指标,重点关注水质类别和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特征污染物浓度改善情况。此次协议创新性地将污染物浓度改善纳入补偿指标体系,标志着陕西省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面实现新突破。
汉江及其支流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区,其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和战略水源地水质安全。此次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深化陕鄂两省在汉江流域生态保护领域的合作,推动形成保护与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陕西省积极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在全省范围内构建了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的新格局。近年来,陕西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101条河流227个监测断面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6.9%,连续三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长江流域陕西段46个国控断面全部实现Ⅱ类以上水质,其中8个断面水质更是达到优质Ⅰ类标准。
陕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汉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实施,是陕鄂两省贯彻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要求的具体举措,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战略水源地水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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