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示了2024年度自治区级科普教育示范单位评定结果。经审核,全区共有23家单位成功入选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名单,其中包括11个科技场馆类基地、6个科技创新平台类基地,以及非场馆类、产业类和研发创作类各2个科普示范基地。 据悉,为规范科普基地建设与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recently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根据新规,科普示范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将每两年进行一次,具体流程包括自愿申请、推荐审核、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结果公示以及授予牌匾等环节。 新办法对不同类型科普基地的硬件设施和运营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在原有场馆类、非场馆类、传播媒介类和研发创作类等四种类别基础上,新增了科技创新平台类和产业类两类示范基地。这一调整旨在推动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各类科普场所的宣传教育功能。 近年来,内蒙古坚持将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步推进,把科普基地建设作为提升公众科学素养的重要抓手。全区各科普基地积极面向社会公众传播科学技术知识、推广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未来,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将继续通过绩效评估、项目扶持等多种方式加强科普示范基地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将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普教育机构建设运营,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区科普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