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组织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汛前关键时期全面启动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鉴于河北省近年来气候变化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发,防汛形势严峻。各地各部门需紧盯防汛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强化组织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进行检查指导。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各部门间要加强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各地已抽调专业技术骨干组成检查组,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水库、行洪河道、险工险段、重要闸涵、蓄滞洪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涉水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在督导检查方面,各市及雄安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将对所辖县(市、区)及直属工程单位的防汛隐患自查整改情况开展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省防指成员单位则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目标和措施,确保本系统内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各地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级建立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对汛前无法完成整改的隐患,将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同时,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将建立长期排查制度,坚持"汛期不结束、排查不停止,隐患不排除、整治不间断"的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