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举行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中,安徽省荣获佳绩,共有4个地级市和9个县级市(县)被命名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此次评选中,安徽省的获奖名单如下:

地级市:淮南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

县级市(县):肥东县、肥西县、南陵县、潜山市、休宁县、明光市、颍上县、霍山县、郎溪县。

这些城市和地区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展现了安徽省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努力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