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4市9县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在近期举行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中,安徽省荣获佳绩,共有4个地级市和9个县级市(县)被命名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此次评选中,安徽省的获奖名单如下:
地级市:淮南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
县级市(县):肥东县、肥西县、南陵县、潜山市、休宁县、明光市、颍上县、霍山县、郎溪县。
这些城市和地区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展现了安徽省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努力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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