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关部门发布了一份重要文件——《促进基金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方针》(以下简称《指导方针》)。该文件提出了六项核心改革措施,涵盖了优化运营模式、完善考核体系、推动权益类基金发展等多个方面,并制定了25条具体改革细则。这些措施旨在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和销售渠道从追求规模增长转向注重投资回报。

 这份文件的出台引起了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专家指出,25条改革细则不仅涉及产品设计、投资策略、市场推广等内部机制的优化,还包括考核评价体系的调整和完善。例如,将对主动管理型权益基金实施与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模式,并强化业绩比较基准在产品设计中的约束作用。同时,文件还提出要建立以投资收益为核心的基金管理公司考核体系。

 具体来说,《指导方针》要求对主动管理型权益基金实施差异化收费策略:对于满足持有期条件的投资者,根据其投资期限和产品表现收取不同费率。如果基金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则需降低管理费收取比例,以改变以往基金管理公司“旱涝保收”的现象。

 此外,《指导方针》还提出要改革考核机制,将投资者最关心的指标如业绩基准对比、基金利润率等纳入考核范围,并适当降低管理规模排名和公司收入利润在考核中的权重。同时要求高管和基金经理必须加大对其所管产品的跟投力度,并延长锁定期。对于投资表现不佳的产品经理,则需显著下调其绩效薪酬,以增强其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

 《指导方针》还就提升行业服务投资者能力、扩大权益类基金市场规模等目标提出了具体措施。文件强调,将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形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转折点。

 有专家表示,近年来市场对主动管理型基金的波动性和风格漂移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经理对业绩比较基准重视不足。对此,《指导方针》特别提出要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并将尽快出台相关监管细则。

 据悉,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监管指引,计划建立符合国情的业绩基准库,明确其设定、修改、披露和评估机制。这些措施将有助于督促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经理严格遵守投资纪律,为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