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近日出台新规,明确自今年5月份起,该市范围内新建类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将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模式。此举旨在推动当地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进程。

据官方文件显示,为适应新时代建筑业转型升级需求,合肥市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文件对装配式建筑的适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等居住类建筑;商品住宅开发项目中地上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单体面积超5000平方米,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同类建筑单体面积超2万平方米。

《通知》同时要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最低不得低于50%。但在部分特定区域和类型建筑中可适当放宽至30%,具体包括:除市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新建项目;七层及以下的单体建筑;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工业用地范围内的单体建筑等。此外,三层及以下的低层建筑、各类配套设施(如垃圾站、配电房、门卫室等)不纳入装配式建筑强制要求范畴。

文件强调,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合肥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技术方案或降低装配率指标。同时,施工图审查机构需加强图纸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装配率要求的项目不予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强化质量监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预制构件生产、进场验收、安装施工、节点处理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把控,并加强对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