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福建省南平市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其他相关事项。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时间:2025年5月13日 (二) 会议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 参会人员: 1.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X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X股,占公司总股本的X%;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见证律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二、 会议审议的主要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十四项议案: 1.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 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 关于公司2025年下半年及2026年上半年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4.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江永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5. 修改公司章程 6. 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7. 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 8.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 9. 关于调整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 10. 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2.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范德发先生为职工董事 三、 议案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均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决议。 四、 律师见证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