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近日发布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全省医保、工伤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在药品销售及使用环节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才能进行医保结算。

药品追溯码是一种由20位数字组成的唯一标识,为每盒药品提供独特身份。它详细记录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关键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每盒药品只能销售一次,因此其对应的追溯码也仅应被扫描一次用于最终结算。如果发现同一追溯码有多次扫码记录,则可能涉及药品回流或串换销售问题。通过"一药一码"的全程追踪机制,可以有效识别和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及非法倒卖行为。

据了解,四川省自去年初已经开始推进药品追溯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全省约5.7万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已实现扫码系统的全面覆盖,累计采集并上传了超过70亿条追溯码数据。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需于2024年1月1日起完成药品追溯码的全量数据上传工作。在过渡期内,四川省医保部门对未配备追溯码的药品销售制定了相应规范,并按分级分类原则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具体实施时间表。

省医保局提示广大参保群众,在购买药品时应选择包装完整并带有追溯码的产品,并监督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完成扫码操作。购药后请妥善保存销售凭证,确保其包含相关追溯信息。同时,建议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信息核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