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国家公园分区管控办法发布
近日,青海省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关于严格落实三江源国家公园分区管控要求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三江源国家公园范围内允许开展的活动事项。
三江源国家公园设立于2021年10月,是我国首批设立的国家公园之一,总面积达19.07万平方公里,是全国面积最大的国家公园。它也是海拔最高、高寒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生态保护区。
《关于严格落实三江源国家公园分区管控要求的通知》提出,将三江源国家公园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并将其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施分类分区管理。特别强调的是,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原则上不开展人为活动。在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和生态环境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允许开展管护巡护、调查监测、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活动及必要的设施修筑;因有害生物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而进行的生态修复和病虫害动植物清理;以及原住居民为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种植、放牧、养殖等生产活动和生产生活设施修缮。
在一般控制区,禁止进行开发性和生产性建设活动。但在确保生态功能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允许开展与核心保护区相同类型的活动。同时,允许进行国家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等有限人为活动。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以及不破坏生态功能的生态旅游和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也在允许之列。所有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内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均需事先获得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的批准。
《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0年)》还明确,在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的特定区域和外围关联区,将采取针对性、差异化、分类动态管控措施。
声明:本文为商业广告,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邮箱 Help_Time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