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草原开启9.7亿亩带薪轮牧新模式
随着春季草原牧草返青期的到来,内蒙古自治区从4月1日起开始实施草原休牧政策。全区范围内9.7亿亩草原将进入休养阶段,其中3.8亿亩位于禁牧区域的草原全年禁止放牧。而对于另外5.9亿亩草畜平衡区,则要求在春季至少进行为期45天的休牧管理。这一期间,政府通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使这些草原得以“休息”并获得经济补偿。
作为内蒙古最大的生态系统之一,草原在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以及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是畜牧业发展的基础。长期以来,自治区采取多种措施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自2011年起,已连续实施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帮助草原得到休养生息。
在2024年初,内蒙古启动了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的试点工作,涉及全区17个旗县。通过重点针对“人、畜、草”三个关键因素,采取疏导、管控和转型相结合的方式,“一地一策”探索出一套适合当地的解决方案。到2024年底,这17个试点旗县的草畜平衡指数已全部降至10%以下。
基于试点经验,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初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相关措施。通过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加大退化沙化草原的生态修复力度、转变牧区生产经营方式等手段,计划到2025年底使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降至10%以下,基本解决全区草原过牧问题。
在休牧期间,自治区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将充分发挥草原网格员的作用,定期进行巡查监管,并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构建“天上看、地面查”的立体化监管体系。同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开展打击毁林毁草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监督执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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