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改革深入推进
内蒙古自治区今年在能源领域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优化行政程序和政务服务。通过将部分管理权限下放到盟市层面,并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了能源领域的治理效率。
在权限下放方面,首先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申报、评估及批复权限全部授予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其次,还将分布式新能源规模管理权限由自治区能源局下放至盟市能源主管部门。
在优化程序和服务方面,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调整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空间确定权限,将其委托给盟市供电公司;二是简化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的方案审批流程,将原需省级电网公司出具的意见改为由盟市供电公司负责;三是优化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评估流程,允许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和盟市供电公司共同开展评估工作。
此外,自治区还对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审批和煤矿项目核准的转报流程进行了优化。具体包括:委托自治区能源技术中心审查总规及环评时,将专家评审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同步进行,并压缩评审时间,使总体规划及环评转报国家的时间从平均35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同时,通过加强部门间沟通,煤矿项目核准征求意见环节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核准转报国家的时间也从平均3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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