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疫情防控 医保支付新增要求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黑龙江省医保局正全面推行药品追溯码依码结算制度。自2025年4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将实行"无码不付"政策,确保每一笔药品交易都能通过追溯系统进行核验。
药品追溯码作为每盒药品的唯一身份标识,能够实现从生产到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黑龙江省已成功建立起覆盖全省的药品追溯体系:截至目前,已接入定点医药机构19618家,其中药店15720家、医疗机构3898家,累计采集药品信息达4.84亿条。
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全省将分阶段实施:4月1日起零售药店率先执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于5月1日启动,二级医疗机构6月1日开始,三级医疗机构则从7月1日起逐步推行。对于未按规定执行的医药机构,医保部门将暂停其医保结算费用。
在政策过渡期内,全省建立了"白名单"机制:通过动态管理确保所有药品都有码可查,并对虚报、谎报情况严格处理。这一机制不仅提高了审核效率,也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
未来,黑龙江省将继续完善药品追溯系统建设,一方面加强数据采集和监管力度,另一方面探索更多创新应用场景。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指导培训,确保政策有效执行,为守护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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