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考生在备考和考试期间拥有一个安静的环境,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5月15日发布了相关通知。

根据该通知,自5月23日至6月21日期间,全市范围内所有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超标排放。其中,在已入住的住宅楼内,每日12:00至14:30和18:00至次日8:00之间,严禁进行产生噪声或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特别是在高考(6月7日至6月9日)和中考(6月19日至6月21日)期间,各考点周边300米范围内将执行更为严格的噪声、振动排放标准。其中,在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段(6月8日14:45至15:30)和中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6月20日15:00至16:00),考点周边禁止任何产生噪声或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此外,通知还要求娱乐场所、餐饮业和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严格控制边界噪声,确保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工业企业需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在考试期间,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和巡查力度。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