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药药业(600488.SH)与联环药业(600513.SH)因涉嫌垄断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分别被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罚没款。其中,津药药业被罚没6919万元,而联环药业则需支付6104万元的罚没款。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津药药业首次因垄断行为受到处罚。在过去的四年中,该公司已四次因违反反垄断法而被相关部门查处,累计罚款金额超过1.7亿元。与此同时,仙琚制药(002332.SZ)近期也因同样的违规行为被处以1.95亿元的罚没款。

津药药业在公告中透露,公司已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发现,该公司与其他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的价格达成协议,并实施了固定或变更价格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处罚决定,津药药业需缴纳6919.24万元的罚没款。这笔款项将减少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影响比例为营收的2.15%和净利润的51.85%。联环药业则面临6103.82万元的罚没款,占其2024年营收和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83%和72.53%。

近期,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连续对多家上市药企展开调查,并已对未名医药(002581.SZ)与仙琚制药作出处罚。仙琚制药因同样的垄断行为被处以1.95亿元的罚没款。

资料显示,津药药业、联环药业及仙琚制药均为国内少数同时具备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生产资质及其注射液批文的企业。此次系列处罚行动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竞争。

回顾近年来的案例,津药药业已多次因垄断行为受到处罚。2023年4月,其控股孙公司因销售氟尿嘧啶注射液时达成价格固定协议,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988.43万元;同年3月,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高价销售卡莫司汀注射液,被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2772.13万元。此外,在2021年4月,该公司还因操纵醋酸氟轻松原料药市场价格被处以4402.26万元的罚款。